侵官之害甚于寒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昔者韩昭侯醉而寝,典冠者见君之寒也,故加衣于君之上,觉寝而说,问左右曰:“谁加衣者?”左右对曰:“典冠。”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。其罪典衣,以为失其事也;其罪典冠,以为越其职也。非不恶寒也,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从前韩昭侯喝醉酒睡着了,掌管国君之冠的近侍见他冷,就给他身上盖了衣服。韩昭侯睡醒后很高兴,问近侍说:“是谁给我盖的衣服?”近侍回答说:“是掌帽官。”昭侯便同时处罚了掌衣官和掌帽官。他处罚掌衣官,是认为掌衣官失职;他处罚掌帽官,是认为掌帽官越权。(韩昭侯)并非不厌恶寒冷,而是认为臣下违反职责的危害比寒冷更大。
注释
典冠(guān):指掌管国君之冠的近侍。
觉寝:睡醒。
说:古同“悦”。喜悦,高兴。
左右:侍从。
简析
此文讲述了韩昭侯醉酒后,典冠者见他受寒,便擅自给他加盖了衣物,韩昭侯醒来后同时惩罚了典衣和典冠两人。惩罚典衣是因为他认为典衣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;而惩罚典冠则是因为他越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。韩昭侯的做法表明,他更加重视维护官职的界限和职责的明确,认为侵犯官职的危害远大于寒冷本身。这则故事强调了职责分明、各司其职的重要性,以及维护制度秩序的必要性,在任何组织中,明确职责、遵守规则都是确保高效运作和避免混乱的关键。
邹君好服长缨
《韩非子》〔先秦〕
邹君好服长缨,左右皆服长缨。缨甚贵,邹君患之,问左右。左右曰:“君好服,百姓亦服,是以贵。”君因先自断其缨而出,国中皆不服长缨。君不能下令为百姓服度以禁之,唯断缨出以示民,是先戮以莅民也。
齐国佐不辱命
左丘明〔先秦〕
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
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”
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赋,以犒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败。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”